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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WTO后热电联产发展的新机遇与挑战
2015-06-29 11:09:17|点击次数:



热电联产2001年11月10日23时30分对中国人民是永远值得纪念的时刻。我国正式加入WTO。

WTO,对我们大家都是新生事物,形势迫使我们要加强学习,深入探讨,提高水平。要学会我们原来不懂的东西,以迎接新的机遇与挑战。目前最大的危险是对来自各方面的挑战无动于衷或处于盲目状况。我们要从加入世贸组织是我国第二次改革开放的战略高度来认识通过学习,提高我们竞争的能力与水平。

一、WTO的基本原则

以下略。请见《加入WTO,更应积极发展热电联产改善城市环境》一文。

二、WTO的性质与职能(略)

三、我国加入WTO,政策的变化(略)

四、加入WTO对我国各行业的影响(略)

加入WTO后对我国的负面影响

1.党的执政能力面临挑战

以前我们谁也没有想过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会有什么问题,但今天情况发生了变化。

《文汇报》1月18日刊登上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郝铁川的文章指出,加入WTO后,首先要关注我们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社会基础将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文章分析说,加入WTO无疑会使我们的经济成分、收入方式、分配方式、就业方式和生活方式多样化的社会形势更加突出。面对这样形势,"支部建在连上"的原则遇到了挑战,因为许多"连队"的"番号"变了,不再是公有制的单位。调查显示,某大城市在2000年实际开业的4592家外商和港澳台独资企业中,建立党组织的435家,比例为9.5%;97301家私营企业中,建立党组织的833家,比例不到1%。如何在外资企业建立党组织,就需要我们根据法律和国际惯例,创造党的新的生存活动方式。

加入WTO,意味着政府将更多的管理职能交还给社会自律、自治组织,如行业协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等等。这类组织是民间直接选举产生的,改变了过去组织任命、推荐等方式。资料表明,某省竟有数百个村的村委会中没有党员。因此,如何让党员以自己的德、才参与竞选,取得成功,进而在这类组织中形成战斗保垒,需要我们以不同于计划经济年代的新的思维方式去悉心研究。

加入WTO,意味着组建我国民族企业的"航空母舰"以应对激烈竞争的紧迫性更加严峻。随着国有企业的战略性改组,将有大量国企转变为多元投资主体企业和混合所有制企业。这类企业的党组织如何处理和法人治理结构的关系,又是一个新的问题。

2.政府职能面临挑战

加入WTO政府职能将发生重大变化,我们目前听到比较多的报导是简政放权。跟我们关系较大的有国家计委于去年11月国家计委召于全国计划物价系统电视会议。贯彻国务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会上宣布:国家计委率先取消第一批五大类行政审批事项,对其他不应继续审批的事项,将抓紧与有关部门协调,尽快予以公布取消。对保留的审批事项,提出了简化程度,建立监督制约等具体措施。为适应入世需要,我国今年将制订"行政许可法"等20多部法律,还要制订和修改行政法规30件。停止12件法规,停止执行34件有关政策文件。

由于政府职能的转变。将逐步加强行业协会的作用,原来由政府机关的"认证"工作将由群众性的行业协会组织专家评议,将来"技术职称"的评定等也应由专业学术团体来考核。

因而有人予计政府职能的转变工作量巨大,面临的挑战将比工业企业还要严峻。

3.对某些工业带来冲击

加入WTO对信息工业、汽车工作等冲击最为强烈。这些部门集中程度低、而基础十分薄弱,尚处在初步成长阶段,没有形成一批成熟和独有的核心技术,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弱,将影响最大。

4.对国内市场带来冲击

由于关税的降低及非关税壁垒的消除,外国商品进口量大增,特别是与国内产品相比具有品质优与价格优势的商品在市场的需求量不变的情况下,进口商品的涌入,意味着国产商品的退出。轿车、造纸机械、涡旋压缩机、滚筒洗衣机、空调压缩机、化纤用品、纸品、食糖、薄荷、皂片、甘油、乳制品、葡萄糖、味精、饮料、二次电池等产品大量涌入,对国内市场形成一定的冲击。

我国有的热电厂以供味精厂用汽为主,今后可能要受影响。

5.对国有企业的冲击

国有企业还处在走向市场的过程,历史包袱重、负债率高、经营机制不灵活,亏损严重。根据WTO有关要求,对国有企业倾斜政策将逐步取消,一些靠政府扶持和关税保护的国有企业将面临严峻的考验。

6.对特殊的行业带来冲击

我国烟草行业长期在计划经济和专卖制度保护下,已存在重要依赖性,在走向市场方面,至今无根本性突破,加入WTO后对我国烟草行业垄断局面必须提出挑战。供制烟用热的热电厂热负荷可能受影响。

〖BT3〗五、加入WTO对热力市场与电力市场影响将是不同的。

对电力市场的影响比较清楚,有利的机遇:

1.有利于引进国外先进的技术设备,提高发电效率,降低发电成本,增强竞争力。

2.有利于加强和国外大的电力投资商和电力经营商交流,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

3.有利于和国外厂商合作,引进我国电力建设急需的资金。

4.有利于我国部分电力产品的出口。

5.有利于我国电力企业向外拓展的国际化进程。

6.刺激国内经济发展,电力需求增加。

对国内发电企业的冲击则表现在:

国外电力企业进军国内市场,将对国内企业产生较大的挑战;由于加入WTO对我国其他企业如冶金、化工、有色金属等行业将造成较大冲击,化工部门用电量仍将下滑,因而工业用电将相应产生影响。

有专家研究表明,入世后中国的实际GDP至少将提高2000亿元,约占当年实际GDP的1.5-2个百分点。这样大规模的经济总量扩张,在边际成本递增规律的作用下,需要投入的土地、矿藏、水等要素大大增加,可导致污染要素大大增加,可能导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扩张,国民经济总产值的增加必将增加对电能与供热的新需求,如何有效节约能源与保护环境,发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将是必由之路,不能设想各工业企业的生产与生活用热再无限制地建小锅炉,如果谁不注意到这一点,将成为历史的罪人。

国民生产总产值的增涨,电力市场需求将大量增加,目前我国电力系统正大力发展跨区联网,最终要发展成全国联网。而热力市场需求量的增加,为发展热电联产提供了极好的机遇。尤其是"西气东输"工程,将改变沿线地区燃料结构,为热电发展提供新机遇。但热力网的建设一般仅在10公里范围之内,就地平衡热力需求。对一个热电厂而言,对外供热的工业企业用汽量有可能受加入WTO的积极影响,生产扩大用汽量增加,也可能受到加入WTO的负面影响,产品销售量减少,生产用汽量下降。所以我们目前可以明确的看出来,加入WTO对电力市场影响不大,总的需求量是增加,但对热力市场而言,总的需求量是增加,但对某一个热电厂而言,其热负荷是增加还是减少,不能一概而论,而应具体分析。这就要求热电企业的经营者及早分析你们的供热用户将来发展的趋势,早做准备。

据建设部有关专家予测,到本世纪中业,我们将有6亿农村人口转移到城镇中,农村人口的转移将带来商品能源大量增加,中国有近5万个小城镇集中了有相当规模的乡镇企业100多万家,有电、热负荷的需求。据建设部编制的《中国城镇供热技术进步发展"十五"规划和2010年度设想》提出:"十五"期间将新增城市集中供热面积5万亿平米。因而采暖供热需求量巨大。又由于东北、华北、西北地区气温偏低,大量新建筑的增加,势必要走集中供热的先进之路。1997年我国全国民用采暖的热化率为12.24%,华北、东北、西北地区集中供热的热化率已达29.08%,比全国平均热化率高一倍,同时又由于大量公共建筑与民用建筑的兴建必将对采暖用热有大量的需求。

从工业与民用热负荷来分析,今后为热电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极好的机遇,我们要努力学习,把握机遇,适应形势的发展,创造美好的新天地。

六、我国历来鼓励发展热电联产

以下略。请见《加入WTO更应积极发展热电联产改善城市环境》一文。

七、热电联产实践所体现的优势(略)

八、各部门均应贯彻国家产业政策

1.严格区分热电联产与小火电

热电联产建设中,我国一向强调"以热定电"来建设热电厂,因而绝大多数热电厂建在热负荷中心,多数热电厂中供热机组为单机25000千瓦及以下的中小机组、不能说小的供热机组就不好,300千瓦背压机组实际的供电标煤耗率比30万千瓦凝汽机组还低,因而应坚持产业政策,按"节约能源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要求,积极鼓励、支持、发展热电联产

天然气与煤层气的开发与应用,将使燃煤占主导地位局面有所改变,燃料结构变化后,则对大小机组的认识也将产生变化,因为燃气轮机的效率与机组大小关系不大,国外目前正在发展小型全能量系统,因为用燃气,统一解决电、热、冷、功,因而效率很高。我国也适应形势发展,积极推进第二代小型全能量系统。

2.各部门都应贯彻国家产业政策

1998年以来我国部分省、市售电量出现负增涨给电力部门运营造成一定的困难。1998年6月初黑龙江省由省计委、省建委、省电力公司联合召开黑龙江省《热电联产规划》会议,统一部署各地、市按国家计委计司交能函[1997]105号:关于编制各地区《城市热电联产规划》的通知精神,认真编制各地的热电联产规划。黑龙江省电力公司计划发展部负责人在会上提出:尽管黑龙江省今年1-4月份售电量比去年同期减少1.3%,出现负增涨,但省电力公司为贯彻国家产业政策,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仍大力支持发展热电联产。相反,有的电力公司认为有些热电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按计交能[1998]220号文应审批联网的热电工程经请示主管局用电营业部,确回复:"要考虑电力企业自身利益,能不批就不批,能拖就拖。"(口头回复,不敢形成文字),我们认为前者才是积极的态度。而后者主管局只考虑自身利益,不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是不对的,目前国家电力公司个别人还声称:我们现在是国家电力公司,不是电力工业部,更不是能源部、言外之意,我只管卖电,什么节能环保不是我们的事,因此希望各级电力部门应坚决贯彻国家产业政策。

也有的地区在早已实行热电联产集中供热若干年后,个别用户出于自身的某种利益又退出集中供热重新启动小锅炉,据说当地环保部门也批准运行了,究其原因是当地环保部门可收其环境污染罚款,我们希望基层环保部门以改善环境的大局为重,切实执行国家产业政策。

2000年出台的新文件:《关于发展热电产的规定》,已由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发文批准执行。其中第16条规定:

在已建成的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和规划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的供热范围内,不得再建燃煤自备热电厂或永久性燃煤锅炉房,当地环保与监督部门不得再审批其扩建小锅炉。在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工程投产后,在供热范围内经批准保留部分容量较大、设备状态较好的锅炉做为供热系统的调峰和备用外,其余小锅炉应由当地政府在三个月内明令拆除。

在现有热电厂的供热范围内,不应有分散燃煤小锅炉运行。已有的分散燃煤小锅炉应限期停运。

在城市热力网供热范围内,居民住宅小区应使用集中供热,不应再采用小锅炉等分散供热方式。

热电联产目前世界各国均认为是节约能源改善环境的有效措施。2000年2月在华盛顿召开的国际热电联产联大会上,各国的专家与政府官员也均达成共识:应协同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协调促进热电联产的发展。很多国家制定有法律、法规以鼓励、支持发展热电联产。他们均在支持建设资金;优惠贷款利率;延长货款年限;优惠天然气价格;备用电源;税收;收购电量和电价等方面制定有若干具体优惠政策,我国目前还有很大差距,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还需要各行业的支持,我们期盼更多的行业与部门和我国的热电工作者共同努力,适应加入WTO后发展的新形势,积极发展热电联产,彻底改善环境,有效节约能源,为热电事业更迅速更健康的发展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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